(资料图片)
公示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皖教办〔2023〕9号)的精神,对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复审完毕,现将审核通过考生的考生号、姓名、学籍和实际就读中学、考生户籍地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予以公示(5月27日至6月2日)。
联系及举报电话:0556-4168637,0556-4162320,0556-4167246
太湖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
2023年5月27日
太湖徽生活 2023-05-28 20:41:20
(资料图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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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皖教办〔2023〕9号)的精神,对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复审完毕,现将审核通过考生的考生号、姓名、学籍和实际就读中学、考生户籍地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予以公示(5月27日至6月2日)。
联系及举报电话:0556-4168637,0556-4162320,0556-4167246
太湖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
2023年5月27日